1、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良好操作基本要求和水产养殖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
(1)GB11067-89国家渔业水质量标准。
(2)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3)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4)NY5071-2002无公害渔用药物使用标准。
(5)NY5072-2002无公害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7)农业部2004安第31号令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8)GB/T 19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标准。
3、安全生产方针
(1)由生产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保证水产养殖产品信用安全性的宗旨和主方向。
(2)对控制参数进行一系列有计划的观察或检测。以确定关键控制点(ccp)是否处于控制范围之内的行动。
(3)区分养殖水产品食用安全可接受的值或标准。
(4)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苗种、饲料、饲料添加剂、渔药肥料及其它化学剂和生物制剂。
(5)制定科学合理的HACCP计划,在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效地运行,以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
4、水产养殖良好的操作基本要求
5贮藏: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卫生、。
6、体系要求:生产单位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标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并实施文件中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以识别控制该体系,应用范围内的所有显著危害,保证生产单位的产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